案号:
(2021)川0183刑初11号
审理法院:
邛崃市人民法院
承办人:
童吉
书记员:
万小丽
被告人:
尹磊
公诉机关:
邛崃市人民检察院
开庭时间:
2021-01-14 14:54
开庭地点:
第二审判庭
案件详情:
2020年7月10日23时许,被告人尹磊将其所有的车牌为川AY7XXX号现代牌轿车停在邛崃市XX街办XX路口路边,在车内容留并伙同吸毒人员肖某(另案处理)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(冰毒)。
2020年7月16日23时许,被告人尹磊将其所有的车牌为川AY7XXX号现代牌轿车停在邛崃市XX街办XX路口路边,在车内容留并伙同吸毒人员肖某、王某某、秦某某(均另案处理)和汤某某(在逃)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(冰毒)。
2020年7月24日0时许,被告人尹磊将其所有的车牌为川AY7XXX号现代牌轿车停在邛崃市XX街办拱辰路口路边,在车内容留并伙同吸毒人员肖某、王某某(均另案处理)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(冰毒)。